端午临仲夏,岁岁安康长。在端午佳节来临之际,为传承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让困境孤寡老人感受社会温情与节日氛围,2026年6月9日至12日,浙江省和平慈善基金会组织24支志愿者队伍,奔赴温州各区县乡村、街道,开展2026年第三期“和平安康助老”端午走访慰问行动。志愿者们步履不停、暖心奔赴,为197位困境老人送去节日物资与真挚陪伴,用温情守护夕阳美好。
五月的瑞安,繁花似锦,生机盎然。5月27日至29日,由浙江省和平慈善基金会主办的 “和平英才——卓越公益项目人才高级专修班” 在瑞安市丽豪大酒店圆满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45位公益组织负责人及项目骨干齐聚一堂,共同完成为期三天的高密度、高质量赋能之旅。
2026年4月30日,在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二届九次理事会上传来喜讯——浙江省和平慈善基金会再次荣获2025年度“先进会员单位”称号!这是继获得2023年度“先进会员单位”之后,基金会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标志着基金会的慈善工作得到省级层面持续高度认可。此外,在2025年7月,基金会理事长涂新弟也被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授予“优秀个人”称号。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是对全体和平人多年来坚守初心、倾情奉献的最好肯定,也激励着我们在慈善之路上继续砥砺前行!
在第十个“中华慈善日”即将到来之际,一场充满温暖与关怀的公益行动悄然走进龙湾区亲和雅园。9月4日上午,浙江省和平慈善基金会与龙湾区温暖里社会公益服务中心联合开展“慈善进社区”活动,以切实的服务和真挚的陪伴为社区长者们送上了秋日里最暖心的礼物。
今天是我国第十个“中华慈善日”。昨天上午,一场充满温暖与关怀的公益行动走进龙湾区亲和雅园。浙江省和平慈善基金会携手温暖里社会公益服务中心,用实际行动为400多位社区居民送上了暖心的礼物。
1月7日9时5分,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北纬28.50度,东经87.45度)发生6.8级地震,震源深度10公里。震中位于定日县措果乡,震中20公里范围内人口数约6900人,震中20公里范围内有3个乡(镇、街道)驻地、27个村。截至1月7日19时,定日县地震已造成126人遇难、188人受伤,倒塌房屋3609户。截至1月8日11时,西藏定日震区已转移安置4.6万余人。
大暴雨,特大暴雨,今年最大降雨,数十年来最强降雨……河南暴雨突然刷屏。7月17日以来,河南遭遇极端强降雨,三天降下常年一年的雨量。多个站点打破7月单日降水纪录,郑州等城市发生重大汛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自6月9日晚发现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来,温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响应,强统筹、重落实、控源头、快行动,全力以赴打好境外输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在瑞安莘塍的大街小巷总有这么一群人,当我们酣然于睡梦之时,他们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当我们在空调房里或遮阴下享受清凉时,他们还在烈日的炙烤下辛勤劳作。他们就是令人尊敬的城市美容师——环卫工人。
每当看到”六一“这个字眼,脑海里浮现出的都是孩子天真快乐的样子,但是福利院的小朋友却不一样,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不知道自己爸爸和妈妈是谁,长期缺少父母之爱,关怀之情,他们犹如涸泽之鱼,没有办法受到父母的照顾,他们坚强的活着,但无法体会到普通孩子的那种温暖和幸福。
在社会上有这么一个群体,他们需要人们的鼓励和支持,他们期待人们的关怀和帮助,这个群体就是福利院的孩子们!且行且关爱,为了使从小就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近期,浙江省和平慈善基金会的义工们带着零食礼包和新衣来到瑞安市顺泰福利院探望孩子们,为福利院的孩子们送去关怀和温暖。
1、2024年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奖牌);2、2023年度先进会员单位(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3、2018年全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三星项目(证书);4、2018年12月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市慈善总会、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证书);5、2018年5月12日浙江省社会组织联合会(证书)
1、2026年1月14日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荣誉证书);2、2026年1月黑龙江省宝清县慈善协会(荣誉证书);3、2026年1月27日浙江省红石慈善基金会(荣誉证书);4、2026年1月23日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凤形村支部委员会、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凤形村村民委员会(荣誉奖牌)
1、2025年8月中国共产党德格县委员会(荣誉奖牌);2、2025年11月黑龙江省巴彦县特殊教育学校(荣誉证书);3、2025年11月四川省喜德县鲁基乡鲁基村(荣誉奖牌);4、2025年11月仪陇县民政局(荣誉奖牌);5、2025年8月瑞安市伯特利慈善基金(荣誉证书)
《慈善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汇编(2024版)》收录国内公益慈善领域适用的相关法律政策100余部,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党规文件等,内容涉及募捐与捐赠、社会救助、财务税务管理、登记管理、监管评估、党建等主题。
第一条 为了规范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面向公众开展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开展公开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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