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和平慈善基金会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与现代基金会制度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客观、准确评价员工绩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达到以下目标:客观、公正评价员工工作表现,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依据;加强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条 绩效考核的基本准则:
(一)绩效考核办法得到员工的普遍理解和认同,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二)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考核为导向,把绩效考核作为提高基金会各部门和个人工作业绩的工具。
(三)上级按照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责对下属做出正确的考核与评价,将绩效考核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工作中。
(四)依靠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有效沟通,确保绩效考核制度取得预期效果。
(五)考核结束后,上级主管必须与每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六)考核结果经上级管理者核准,并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四条 考核流程
(一)发布考核通知和相关表单。
(二)各部门总结工作,并根据本部门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的任务和指标,将分解到各员工的各项任务再次与员工明确。
(三)员工自我评估:员工根据明确的任务以及年度工作执行情况填写《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表》。同时,员工撰写述职报告。
(四)进行全员述职和同事民主测评,上级考核。
(五)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本人见面。
第五条 考核标准
(一)考核由上级考核、同事民主测评和自我评估三部分组成,实行 360度考核,其中上级考核占50%;同事民主测评占30%;自我评估占20%.
(二)考核内容:
1、重点工作业绩,指列入基金会工作计划的各项任务的执行结果。
2、甚础工作业绩,指根据机构各部门所描述职能职责要求完成的基础工作的执行结果。
3、内部沟通协作,指在部门内部合作,跨部门合作中的态度和表现,以及在沟通协作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所建立的制度机制。
4、创新成果,指通过采用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在工作中所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新的项目设计和制度设计被采纳,并为机构发展做出的贡献。
5、胜任能力,指公益理念和价值观、职业素养、专业能力、执行或管理能力、个人发展潜力。
(三)考核次数:每年考核两次,即半年考核及年终考核。
第六条 绩效考核等级及标准
(一)绩效考核总分 100分,划分为四个等级:
表一:考核结果等级
等级 |
优秀 |
良好 |
称职 |
不称职 |
总分 |
91-100 |
81-90 |
60-80 |
60分以下 |
(二)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表二:考核标准
等级 |
重点工作 |
基础工作 |
沟通协作 |
创新成果 |
胜任能力 |
优秀 |
各项考核内容超过良好等级标准,或前三项有重大突破和进展
第一条 J和进展。 |
良好 |
基本完成,效率高,质量好,成效 明显 |
工作扎实,工作量大,质量好,档案完备,信息搜集、整理工作好,能满足各层面的需求 |
服从大局,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数量多,成效明显 |
能对机构事业发展堤出建议和意见,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改进工作有积极作用 |
很强的公益理念和较强的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具有较高的执行能力和 管理的综合能力:在工作和个人学习发展方面有新进展 |
称职 |
各项评估内容虽未达到良好标准,但达到基本工作标准 |
不称职 |
各项评估内容低于基本工作标准 |
第七条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结果将运用于以下方面:绩效工资的确认;工资晋级资格的确认;晋职资格的确认;培训资格的确认;其他资格的确认。
(二)绩效工资根据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平均分决定,对应关系如下:
表三: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的关系 :
等级 |
优秀 |
良好 |
称职 |
不称职 |
绩效工资 |
1.5个月基本薪酬 |
1个月基本薪酬 |
0.6个月基本薪酬 |
无 |
注:基本薪酬 =职务工资
(三)考核结果与工资晋级的关系 :
表四:考核结果与工资晋级的关系
等级 |
优秀 |
良好 |
称职 |
不称职 |
工资晋级 |
2 |
1 |
0 |
0 |
注:不管哪种晋级情况,如果在本职务内没有晋级空间,则不能晋级
(四)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拟订,呈报秘书长核准后执行。
(五)考核结果与培训资格的确认:
1、员工需要培训,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报秘书长统一安排。
2、机构安排的员工培训费用全额报销。
(六)一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辞退。
(七)凡出现涉及劳动合同规定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予以辞退。
第八条 个人绩效考核的申诉与监督
(一)绩效考核评价结束后,上级主管有向被考核者通知和说明的义务,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
(二)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在解决不了时,员工有权利向秘书处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三)秘书处在 —周内,会同申诉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复议,对员工的申诉做出答复。复议决定之成绩即为最后考核结果。
(四)整个绩效考核过程由秘书长进行监督,对借考核之机对被考核者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条 绩效改进与反馈:上级主管与员工共同针对考核中的不足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上级主管有责任为员工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帮助,并予以跟踪检查改进效果。
第十条 此办法由秘书处制定、解释和执行。